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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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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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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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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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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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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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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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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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原市级发证的在建矿山,开展2020年年度监测和2021年上半年监测,同时对每个县(市)在建矿山抽查监测1-2家。
2.通过现场核查,监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环境监测,检查矿山地质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测绘和质量检验,监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质量、效果等情况。通过财务检查,监督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缴存和计提情况。最终形成动态监测报告报省厅,并确保通过省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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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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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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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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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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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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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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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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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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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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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勘查、地质灾害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以上资质,且有县级及以上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相关经验。
3、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矿山地质环境相关问题,供应商需第一时间(2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安排专家现场核查、现状图测量)。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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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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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 11 月 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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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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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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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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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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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庆庆 联系电话:0556-532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