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文化馆北楼原有装修拆除项目邀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庆市文化馆现对北楼原有装修拆除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请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庆市文化馆北楼原有装修拆除项目服务;
2.项目单位:安庆市文化馆;
3.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需有采购方投标邀请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有本项目需要的工作经验和资质;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安庆市文化馆北楼原有装修拆除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原有装修的劳务、运输等服务。
1.其中供应商提供拆除工人、整理装车、建筑垃圾处理。
2. 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报备手续,建筑垃圾按规定运送至指定的场所处理。
3..供应商需提前实地勘察,按采购方要求进行测算后,提供准确报价,填写响应文件。
四、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7天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日;
2.开标地点:安庆市文化馆。
六、供应商响应须知
1.投标资料: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简介材料。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2.响应文件:供应商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应包含包括完成本次采购全部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七、结算方式
以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湖心中路8号安庆市文化馆南楼;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0556)5315699。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止)
附件:附件:响应文件.docx